根據東漢許慎在《說文解字》中的系統化整理,分析漢字結構與運用規律後,歸納出六種條例稱為「六書」,分別為: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、轉注、假借。
會意(合體字):組合兩個或多個獨體字,並將其意義結合以產生新義。
例:
休(人靠在樹木旁)、
安(女人在家)、
好(女人帶孩子)、
光(上方為「火」,下方為「人」,指火照亮了人)、
明(日與月合在一起代表光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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